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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徐州医科大学图书馆科技查新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2-11-18 | 作者: |浏览次数:


科技查新是为避免科研课题重复立项客观判别科研成果新颖性而设立的一项有偿服务工作,具有科技查新资质的查新机构承担完成。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项目内容对其新颖性进行判定规范本馆科技查新工作保证查新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科技查新方式

第一条 本馆科技查新采取的是协作方式,即由徐州医科大学图书馆开展具体查新工作、中国矿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站进行审核,查新报告加盖教育部查新专用章。

二、用户委托

第二条 办理查新事宜的委托人应是项目组成员,并熟悉所委托的查新项目

委托人在图书馆网站下载并完整填写“查新合同”明确查新点和查新要求,提供能详细描述项目的技术资料及参考文献将填写好的合同发至邮箱lib_novelty@xzhmu.edu.cn

第四查新员核实邮件并及时与委托人取得联系,委托人须密切配合查新员,详细介绍待查项目相关内容,不得向查新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项目新颖性判定的倾向性影响。

三、合同时间及收缴费

第五科技查新合同正式确定后,查新委托和查新内容不得更改;查新费用和委托时间从合同确定之日计算。

第六科技查新收费按学校文件执行,基本查新费及加急费由徐州医科大学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审核费由中国矿业大学收取;快递费由快递公司收取

第七条 查新项目已接受委托2日内,委托人提出取消查新并退费,需支付基本查新费的40%作为科技查新检索费补偿,剩余费用可联系图书馆申请退费;若查新项目已接受委托超过2日不可退款。

四、查新报告领取

查新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查新报告,并及时通知委托人领取报告。

查新报告仅提供纸质版,不提供电子版。

五、附则

查新员对涉及委托项目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