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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图书遗失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6-15 | 作者: 办公室|浏览次数:

凡遗失借阅文献资料的读者,需在应还日期之前向图书馆报告,并积极寻找,同时在应还日期内赔偿原书(ISBN号与原书一致),并核收图书加工费5元/册。若读者超过应还日期,无法赔偿原文献资料,须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图书类型

出版时间

赔偿标准

单本图书

1999年以后

按原价作2倍

1980-1999

按原价作4倍

1980年以前

原价*(当前年-出版年)

多卷集书

1999年以后

丢失1册或以上,影响全套使用

全套原书定价的2倍

丢失1册或以上,不影响全套使用

遗失分册定价的3倍

1980-1999

丢失1册或以上,影响全套使用

全套原书定价的4倍

丢失1册或以上,不影响全套使用

遗失分册定价的5倍

1980年以前

丢失1册或以上,影响全套使用

全套原书定价*(当前年-出版年)

丢失1册或以上,不影响全套使用

遗失分册定价*(当前年-出版年)

:字典、词典、手册等工具书,以图书价格的2倍计原价;图谱以图书价格的3倍计原价;成套购入的多卷集书,如遗失其中一册,按相关办法赔偿,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其他卷册图书;遗失的中文图书,如无书价,按单页0.3元计原价;遗失的外文图书,如无书价,普通本按单页1.2元计原价,图谱类按单页6元计原价。

本办法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