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收查引服务是根据校内外用户需求,查询其学术论文被SCIE、EI、CPCI、CSSCI、CSCD等国内外著名检索工具收录和引用情况,并出具盖有公章的检索证明的服务。为规范查收查引工作,确保查收查引工作的公正性和一致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用户委托
第一条 用户通过图书馆查收查引在线委托平台提交委托,方可获得查收查引服务。
第二条 用户须在线填写查收查引委托单,提供被查作者的中英文姓名、服务单位的中英文名称、发表论文的详细清单(包括中英文篇名、期刊名称及卷、期、页、出版时间、会议名称等)、所需查证的数据库名称及查询年限等信息。
二、开具检索证明
第三条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信息及要求,工作人员在相应的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并将检索结果反馈给用户。
第四条 经用户确认无误后,参照模板开具检索报告。检索报告内容包括检索日期、检索责任人、委托人、委托人单位、发表论文单位、检索要求、检索时段、数据库名称、收录篇数、引用次数、详细记录格式的检索结果附件等。
第五条 经用户再次确认后,打印纸质检索报告,加盖图书馆章。
第六条 根据用户的要求确定获取方式,如需邮寄,3个工作日内投递检索报告,以报告发出日期为准。
三、文件存档
第七条 工作人员完成检索报告后,须完整填写查收查引委托单中检索人、检索费用、付费方式、查询结果等信息,并及时填写电子检索登记表,做好委托单的存档工作。
四、收缴费及流程
第八条 查收查引服务费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
五、附 则
第九条 本馆只提供盖有本图书馆章的纸质检索报告,不提供电子版。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